2020年10月,为提升贸促系统服务自贸试验区工作成效,中国贸促会制定了《中国贸促会地方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明确由中国贸促会和地方贸促会共建,在有关地方贸促会挂牌设立中国贸促会地方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。中国贸促会对地方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,地方贸促会负责地方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日常运行。
截至2021年11月,中国贸促会已在广西、海南、河北、河南、江苏、广东、山东、重庆、辽宁、四川、黑龙江、湖北、天津、陕西、云南、上海、福建、湖南、安徽等19个设有自贸试验区的省区市设立了地方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。各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开展调查研究,报送政务信息,代言工商,对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提出政策建议;
(二)宣传自贸试验区政策,开展重点产业和投资环境推介,协助招商引资;
(三)提供经贸信息,参与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,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;
(四)搭建贸易投资促进平台,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论坛等经贸活动,促进中外企业交流合作;
(五)举办培训讲座,帮助企业提升政策运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;
(六)组织开展法律咨询、经贸摩擦应对、知识产权保护等商事法律服务,推广仲裁、调解业务,帮助企业维护正当权益;
(七)完成中国贸促会有关部门和地方贸促会共同商定的其他工作。
中国贸促会地方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,认真履行自贸试验区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责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,为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、助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、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作出积极贡献。